長江北橋頭至南陽快速通道連接線工程橋梁勞務合作工程招選公告
1.項目概況與招選范圍
1.1建設地點及勞務段落劃分:在四川 省宜賓 市江安縣 境內,里程起于K0 000 ,止于K2 598.918 ,全線劃分為1 個招選勞務段,本次招選1 個隊伍(見1.3《勞務段落劃分一覽表》)。
1.2招選范圍:勞務段內施工圖設計所含范圍內的(見1.3)全部施工內容。
1.3勞務段落劃分一覽表:
序號 | 分段名稱 | 樁號 | 工程概況 | 計劃工期(月) | 備注 |
1 | 橋梁隊 | K0 000-K2 598.918 | 合同范圍內K1 792.5老鷹灣中橋、K0 670跨線天橋、K2 200跨線天橋三座橋梁基礎及下部構造、上部結構、附屬結構、橋面系及涵洞工程等工作內容。 | 4 |
1.4 勞務合作內容:1.3內所列工程項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單上所列細目)。
2. 投選人資格要求
2.1本次招選要求投選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或施工勞務不分等級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具有豐富的組織和管理施工經(jīng)驗,并曾圓滿地完成過與本工程勞務合作相類似的工程(類似工程指橋梁工程),并在財務、業(yè)績、信譽、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體要求見附表)。投選人必須在購買選取文件前入四川路橋合格協(xié)作方資源庫,且投選人信息應與錄入合格協(xié)作方資源庫中的相應信息一致。
2.2本次招選要求投選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3本次招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選。
2.4本項目橋梁工程共計1個選段,一個投選人允許投1 個標段,只允許中1 個選段。
2.5與招選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選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選段投選,否則,相關投選均無效。
2.6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選人,不得參加投選。
3. 選取文件的獲取
3.1請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經(jīng)過授權的委托人)憑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及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基本賬戶信息)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購買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于2024 年10 月10 日~14 日,每日上午9:00 時至12:00 時,下午14:30 時至17 :30 時, 在四川省宜賓市長江宜賓航道局旁四川路橋三江大廈15樓四川三江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進行 購買選取文件報名登記。參加多個選段投選的投選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選段的選取文件,并對每個選段單獨遞交投選文件。
3.2選取文件(含圖紙)每套服務費1000 元。選取文件服務費只接受公司基本賬戶轉賬(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或其它方式),且確保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到賬。選取文件服務費任何情況下不予退還。若需開具發(fā)票,請在報名期間主動提供開票信息和發(fā)票種類,否則不予開具發(fā)票。轉賬時須備注:長江北橋頭至南陽快速通道連接線工程橋梁勞務合作工程選取文件服務費。
3.3 投選人領取選取文件時,應主動要求招選人提供投選人在四川路橋合格協(xié)作方資源庫信用評價的截圖。
4. 投選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4.1投選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 年10 月18 日9:30 時,地點:四川省宜賓市長江宜賓航道局旁四川路橋三江大廈15樓四川三江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4.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選取文件要求密封的投選文件,招選人將予以拒收。
4.3投選人在查閱選取文件和現(xiàn)場考察后,對可能提出的涉及投選和合同的任何問題,均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2024 年10 月14 日)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給招選人,同時將所提問題的電子文件發(fā)送至招選人的電子信箱內,以便招選人予以答復。電子信箱:sjgs208851197@sina.com 。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選公告在http://m.yung-li.net/out_news/list-59.html 上發(fā)布。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選 人:四川路航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長江北橋頭至南陽快速通道連接線工程
(江安縣綠色新能源基地建設一標段)項目經(jīng)理部
聯(lián) 系 人:陳女士 林女士
電 話:0831-8234899
傳 真:0831-8225647
電 子 郵 件:sjgs208851197@sina.com
開戶單位名稱:四川路航長江北橋頭至南陽快速通道連接線工程
開 戶 銀 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錦江區(qū)支行
開 戶 賬 號:95100901001470892800014
2024 年10 月9 日
附表 財務、業(yè)績、信譽、人員、設備最低要求
資格條件 | 具體要求 | |||||||||||||||||||||||||||||||||||||||||||||||||||||||||||||||||||||||||||||||||||||||||||||||||||||||||||||||||||||||||
財務最低要求 | 1.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本次招選限價的1/5; 2.企業(yè)資產(chǎn)負債率不得高于0.8; 3.近2年(2022年、2023年)企業(yè)的凈利潤大于零;(公司成立不足兩年的,提供近一年數(shù)據(jù)) | |||||||||||||||||||||||||||||||||||||||||||||||||||||||||||||||||||||||||||||||||||||||||||||||||||||||||||||||||||||||||
業(yè)績最低要求 | 近5 年:累計完成類似工程項目2 個或完成類似工程項目累計分包合同額500 萬元人民幣以上。(類似工程指橋梁工程) | |||||||||||||||||||||||||||||||||||||||||||||||||||||||||||||||||||||||||||||||||||||||||||||||||||||||||||||||||||||||||
信譽最低要求 | 近3 年(自投選截止日期起往前計算3年,后文同): 1.投選人沒有收到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的狀態(tài); 2.投選人沒有處于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的有效期內; 3、投選人沒有處于不良行為處罰的有效期內(包括公司內部的工程分包項目的投選人投選行為或履約處罰); 4.投選人未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在最高人民法院“被執(zhí)行人”系統(tǒng)中不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信息); 5.投選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 6.投選人沒有提供虛假材料; 7.已錄入四川路橋合格協(xié)作方資源庫(附截圖)。 | |||||||||||||||||||||||||||||||||||||||||||||||||||||||||||||||||||||||||||||||||||||||||||||||||||||||||||||||||||||||||
人員最低要求 | 1.項目負責人(1人):提供近三個月的單位社保證明;具有與分包工程類似經(jīng)驗;至少在1個及以上橋梁工程項目中擔任過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崗位,并提供證明能體現(xiàn)其個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業(yè)績證明。 2.技術負責人(1人):提供近三個月的單位社保證明;具有與分包工程類似經(jīng)驗;至少在1個及以上橋梁工程項目中擔任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崗位,并提供證明能體現(xiàn)其個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業(yè)績證明。 3.安全負責人(1人):持有建安C證或交安C證,提供近三個月的單位社保證明;具有與分包工程類似經(jīng)驗;至少在1個及以上橋梁工程項目中擔任過安全負責人崗位,并提供證明能體現(xiàn)其個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業(yè)績證明。 4.施工員、資料員(各1人):持相應資格證上崗,須提供證書證明(應滿足住建廳關于繼續(xù)教育的學時要求);以社保關系應在正式簽訂分包合同前由投選人購買。 備注: 1.中選后,在主體工程完成前不允許更換項目負責人,如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須經(jīng)過招選人所屬企業(yè)同意,并按照20萬元/次繳納違約金; 2.中選后,在主體工程完成前不允許更換安全負責人,如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須經(jīng)過招選人所屬企業(yè)同意,并按照10萬元/次繳納違約金; 3.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要求: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選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須提供承諾。 | |||||||||||||||||||||||||||||||||||||||||||||||||||||||||||||||||||||||||||||||||||||||||||||||||||||||||||||||||||||||||
主要機械設備最低要求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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